发布时间:2023-11-03 浏览量:次
各位师生:
根据《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教财〔2018〕16号)和浙江省教育厅、省财政厅、省民政厅等八部门联合印发《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》的通知(浙教财〔2020〕15号)、《温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》(温大行政〔2019〕152号)、《温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》(温大行政〔2020〕37号)的文件精神,经学生本人申请、材料审核、班主任和班级评议、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,现将拟资助对象学院认定结果公示如下(补充)。
学号 |
2023-2024学院拟评定类型 |
23231354441 |
生活保障型 |
21211360113 |
生活保障型 |
20211357205 |
生活保障型 |
22211357222 |
生活保障型 |
1.公示时间:2023年11月3日—2023年11月10日。
2.反映问题的方式和要求:在公示期内,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,以班级反映问题的应通过班级评议小组讨论,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。反映问题秉承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。
beat365中文官方网站学工办
2023年11月3日